拆案有几部:拆迁拆出“诈骗案”,谁才是受害者?

剧情介绍 admin 11个月前 (12-01) 171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拆案有几部:拆迁拆出“诈骗案”,谁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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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案有几部:拆迁拆出“诈骗案”,谁才是受害者?

未动迁前的胜利修车厂

易驰翰丨文

拆迁拆出了“诈骗案”?

一场证据缺失的“诈骗案”,一个难以成立的指控罪名,嫌疑人李郑东却已被羁押3年。虽然5位最高刑诉法学专家为其出具无罪鉴定意见,认定实际诈骗行为缺少事实基础,但难改任性的司法判决,一审二审均被认定为诈骗罪成立拆案有几部,案件也随之陷入僵局。

“这个误会肯定能在法律面前解释清楚,我和家人除了相信法律还是相信法律,因为不是所有法官都叫张家慧!我相信,哈尔滨的法律环境拥有蓝天白云。”李郑东的姐姐说。

祸起拆迁

1993年,东北边陲小镇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镇,李郑东在这里经营一间修车铺。他高中毕业后边学边悟拆案有几部,将小本生意做得有声有色,逐渐盖起了2栋修车厂房,起名胜利汽车修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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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修理厂卫星图片位置

李郑东生意不断扩大,资金周转一直是叔叔给的无息借款,叔叔早年从事货物运输,李郑东都是给予叔叔车辆免费维修,后来考虑到叔叔身体健康已经不适合再跑长途运输,李郑东就和叔叔一起经营胜利汽车修理业务,2009年李郑东把这个汽修厂完全交给叔叔经营管理,并将自己的印章和公章均交给了叔叔李春洋拆案有几部,双方签订《修理厂整体转让协议》。自己则正在忙活建设另一处新厂。

2011年,这个默默无闻的小镇在时代飞速发展中,早已更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城镇化改造如火如荼,此时的胜利公司正位于区繁华中心拆案有几部:拆迁拆出“诈骗案”,谁才是受害者?,随时面临拆迁。如果坐等被拆,则可获上百万元补偿款,如果此地自拆自建商品房,经济效益不言而喻。

当年2月,瑞泽房产公司(法人代表系李郑东的妹夫)就向阿城区国土局申请开发该厂址,下列流程很快顺利走完。

瑞泽公司到区国土局交评估费——国土局下属单位土地收储办公室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到实地勘察测量评估——收储办根据评估结果和瑞泽公司签约。

协约规定:国土局下属单位土地收储办公室(简称收储办)确定该地块土地出让金363万余,地面物补偿款564万余,共计挂牌底价929万元,总面积1200平米,契税另计另付。瑞泽公司作为竞标者交齐929万元后可摘牌。

5月,收储办和胜利汽修公司签约。

协约规定:在收到竞标者929万元后,一个月内返还给胜利公司地上房屋补偿款564万余。如果瑞泽公司不开发了,则此564万元不退。地上物由胜利厂自行自费拆除。该项目挂牌一个月无人摘牌。

7月,瑞泽公司和所租赁的该地面上热力公司物业(近3百平米)签署两者间拆迁补偿协议,其余都是胜利公司自己房产。

8月,瑞泽公司足额交款929万元后摘牌。

9月,胜利公司收到收储办返还的564万余,瑞泽公司进行了正常开发直至落成。引线就此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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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胜利修车厂已变成居民楼

时隔7年后,当年李郑东的胜利汽修老厂已经变成挺拔的居民楼,自己所开的新厂也办得红红火火。

然而,幸福很短暂,意外来的太突然。

2018年9月28日,警灯闪烁,警车呼啸而至,几名警察突然闯进汽修厂,称阿城区检察院批捕。面对一片大乱的员工和惊慌失措的妻子,李郑东说,“这是误会,放心,我去解释清楚很快就能回来”。

但这一误会,到二审也未能解释清楚。

李郑东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成为“诈骗犯”,更没想到自己会在看守所中度过无数个不眠之夜。

拆迁拆出“诈骗罪”

2018年9月27日,李郑东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

阿城区检察机关指控:李郑东指使他人用已经灭籍的房产证诈骗国家564万元。

随后,李郑东家人紧急联系律师为其辩护,李郑东及其辩护人自始至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进行无罪辩护。

由于李郑东的叔叔已经病逝,李郑东的妹夫即瑞泽公司法人被公安机关两次带走后,提供当年缴款收据以及区政府工作纪要和拆迁补偿协议等材料,后被释放。

2019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郑东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李郑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黑龙江省哈尔滨中院,无奈的是,哈尔滨中院于2020年7月2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并且是不让律师阅卷不开庭审理的判决。

第一、二审法院均确认“李郑东骗取国家补偿款”,因而诈骗罪成立。但是,根据本案的证据,所谓的“国家补偿款”,其真正的来源并不是国家而是开发商——黑龙江省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瑞泽公司)。

从这一角度来看,国家根本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即使真有损失,也只能是开发商遭受损失。

既然未受到损失,诈骗罪如何成立?

在一审审判长问李郑东是否认罪时,李回答:“我没诈骗,我没指使人交假证。当年那个地块上的房屋市场价值好几百万,谁开发都该给这价格,没必要诈骗,更别提是自己家人开发,自己交的钱。公安局可以错抓人,检察院可以错起诉,法院是最后的防线,如果法院也错判了,那老百姓就没活路了!

李郑东的辩护律师表示,国家房屋收购补偿款支付在后,作为开发商的瑞泽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地面房屋补偿款在先,胜利公司获得的所谓补偿款实际上出自开发商瑞泽公司,国家补偿款的真正来源是开发商而不是国家,国家只是该笔款项的经手人,传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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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结论

拆迁拆出了诈骗罪,李郑东案也引起法学专家的关注,2020年9月16日,5位最高刑诉法学专家出具的专家意见论证书中一致认为:由于李郑东自始至终称他在2009年已经将胜利公司转让给他的叔叔李春洋(李郑东在2018年9月27日的供述中称,他于2009年将胜利公司卖给李春洋,尽管未变更法人,但他将自己的印章和公章均交给了李春洋,胜利公司动迁时的实际控制人是李春洋,否认参与胜利公司的动迁和房屋收购补偿协议的签订、否认自己或指使他人利用祖洪丽名下的两本已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进行价值评估),曾经指证李郑东具有涉案行为的王双奎、杜景启、刘永红三人后来也均否定了之前的证言,而且也缺乏其他证据证实李郑东就是胜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胜利公司动迁的实施人和受益人,因而认定李郑东为涉案诈骗行为实施人的证据不足。

近年来拆案有几部:拆迁拆出“诈骗案”,谁才是受害者?,随着广大老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拆迁人拆迁难度及成本都大幅提高。随着对抗的强度增加,在拆迁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罪名,诈骗罪就是其中之一。

司法系统明确规定了有错必纠的原则,只要有错,不论案件大小,都要纠错。一个案件关乎的不仅是司法公正,更关乎一段人生,一个家庭。

目前,李郑东的家属已向哈尔滨中级法院递交申诉书,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将这个“误会”解释清楚,早日还李郑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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