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任务有没有第二部啊:这三个男人统治了特工界
在“间谍世界”里,詹姆斯·邦德、伊森·亨特、杰森·伯恩无疑是三个最响当当的名字。
他们的形象影响了最广大观众对于间谍的想象;
而他们的诞生与发展,也划出间谍这个古老的职业在银幕上流变的轨迹——从英式间谍(邦德),到美式间谍(亨特和伯恩)。
从无所不能的写意风格(邦德和亨特),到会受伤会流血、只凭一副肉身出卖劳力的写实风格(伯恩);
从贩卖绅士品格(邦德),到以极端动作场景为核心创建整个故事(亨特),再到用写实风格动作描绘间谍生活不那么光鲜的一面(伯恩)。
老牌绅士
詹姆斯·邦德
在“家学渊源”方面,我们[碟中谍]主角伊森·亨特自然是比不过老前辈詹姆斯·邦德,影坛头号特工。
1952年,伊恩·弗莱明被即将到来的婚礼搅得心神不宁。
这位“老钱”做了个决定,去到自己位于牙买加的黄金眼庄园里,开始创作自己早在二战时就起意要创作的间谍故事——一部“终结所有间谍小说的间谍小说”。
不到两个月时间,詹姆斯·邦德的第一个故事,《皇家赌场》诞生了。
即使抛开“詹姆斯·邦德”这个元素,以上这段话也信息量巨大。
至少,不是每个婚前恐惧症患者,都有本钱遁入自购的异国庄园,还捎带手写了本风靡全球几十年的小说吧。
伊恩·弗莱明的家底真的厚。爷爷是大银行家,爸爸是国会议员,本人上过伊顿公学,家族为他安排的工作机会,不是英国外交部,就是路透社。
这其中随便哪一条,都够普通人吹一壶的。
这种精英感,毫无疑问地渗入他笔下的邦德形象中。
他把自己和周遭所见的人事物的特点,都混合在邦德的身体中。
他总握在掌中的烟斗,会在邦德的唇边升起烟雾;
他挥舞的高尔夫球杆,被邦德接手;
他嗜酒,邦德会在打字机那一头,敬他一杯波本、伏特加或马提尼;
他在奥地利基茨比厄尔的滑雪场认识的康拉德·弗伦奇,后来成了军情六处的特工,邦德和弗伦奇一样爱开快车;
还有比尔·邓德戴尔,军情六处在巴黎的总负责人,总是穿着手工定制的西装,戴着袖扣,还有专职司机用劳斯莱斯接他来回,那派头,大英日不落帝国正米字旗……
詹姆斯·邦德就是被这样英式的腔调灌溉出的。
他身体里一半流着的是英国情报部门特工的血,一半是英国传统绅士的血。这造就了他别具一格的腔调。
人们常说搞间谍工作,最要紧是普通,最好是放在人群里根本找不见,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任务完成了。
像邦德这样出挑的太招摇。
除非你是用罗尔德·达尔的方式当间谍,靠迷倒上流社会的贵妇人来套取情报,否则,还不如把“我是间谍”几个大字印在脸上。
也难怪现实中军情六处的第16任负责人公开表示,有邦德这样一个为军情六处树立形象的代言人是不错。
但问题是,他这种脱离实际的形象让他们也很纠结——这也代表不了军情六处啊,真要来面试,不学学规矩肯定通不过。
然而,不管军情六处怎么不留痕迹地干过什么飞天遁地的大事,作为文艺作品形象的邦德什么样,他们可插不了手。
电影中的邦德继承了文学作品的基因,继续以一种绅士的方式干谍报,甚至比弗莱明所塑造的还要浪漫得一塌糊涂,有型得天翻地覆。
自1962年,邦德第一次在银幕上出现,他的化身就是英伦顶级绅士肖恩·康纳利。
再配上缎面翻领、翻折得一丝不苟的袖口、精心搭配的窄款黑色小方领结以及西装胸前口袋前的亚麻白手帕,这腔调无人能及。
他连持枪扫射时身形也板正稳定得像T台模特,发丝也纹丝不动,像是打了半永久发胶。
别人血流漂橹之际,他依然是那个完美先生,连开枪杀人都显得彬彬有礼,温文尔雅。
而后的每一任邦德选角,几乎都要经受这样的审视:
你够不够英伦,够不够腔调,够不够精英范儿。
肖恩·康纳利、罗杰·摩尔、皮尔斯·布鲁斯南……历任邦德名单就足见人们对这个角色的审美取向。
这种完美主义也延伸到007美学的方方面面。
比如每一部都会有的、在007惊心动魄的主题音乐中你追我逃的追逐场面。
哪怕是罗杰·摩尔1979年融入了太空元素、被指过于“卡通化”而不那么正统的[007之太空城],邦德驾船穿行于水道间,也是有惊无险闪避过迎面而来游客的船,再窄的河道,也是行云流水般丝滑。
在几十年的岁月里,邦德这样完美的绅士特工主导了人们对于间谍的想象。
但在世纪末,邦德的永远完美也开始遭受冲击。
先是我们的伊森·亨特,再有[谍影重重]的杰森·伯恩,几十年的“年龄差”之下,两位晚生的风格当然迥异于邦德。
在种种异质性的映衬下,邦德自身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
所谓“经典”,也暗含着“老朽”的内生危机。
弗莱明在创作邦德时,实际在创作的是一种奢靡的奇观。
他非常清楚吸引读者的要素究竟是什么——是豪车游艇,是钻石宝藏,是风流韵事。
而这一切在几十年后,即便抛开审美疲劳,也有可疑之处。
最常被人诟病的,就是邦德的风流韵事。他的床伴如走马灯般轮替。
邦女郎当然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吸引眼球的利器,但越到文明开化的年代,就有越多的有识之士反思,卖弄性感甚至性爱,是否是一种厌女症?
而“完美先生”“完美小姐”也是越到现代越不流行,毕竟近代的本质是解构一切,完美的铜墙铁壁一定会被质疑者狠狠撞上几个结实的窟窿。
于是丹尼尔·克雷格版邦德应运而生。
这个选择在当时被邦德迷们认为是那种“违背祖宗的决定”——在书迷和影迷眼里,他不够高,更要命的是有一头略显轻浮的金发。
他们叫克雷格“新配方可乐”,就是可口可乐为应对百事可乐挑战而改变配方,最后遭遇消费者不满又灰头土脸改回去的那个。
但如今不会有任何一个邦德粉认为克雷格版的邦德不好。
他所赋予邦德的,正是在这个形象遭遇困境时所急需的。
他在首次亮相[007:大战皇家赌场]的前几分钟,就和敌人在卫生间贴身肉搏,拳头生生砸向洗手池,满地的鲜血和瓷片。
更不用说其后他与麦斯·米科尔森那场经典的被俘鞭打戏。
克雷格版的邦德粗野、硬派,他放大了这个形象间谍特工的一面,降低了他血液里英伦式温文尔雅的浓度。
邦德在一场战斗后不再毫发无损,反而一片狼藉。而在今时今日,会流血的人更有温度。
实际上,这种流血拼命的杀人机器,也更符合弗莱明将邦德比作“钝器”的定义——为女王和大英帝国杀人,不计代价,不问因果。
但儒雅特工的腔调,可能是彻底回不来了。
写实主义的打斗风格成了新千年间谍动作片的主流,老牌特工邦德也不得不更新自己。
飞天特工
伊森·亨特
与[007]相比,[碟中谍]没有太多的历史包袱。
它确实脱胎于1960年代的同名剧集。但问题是,首部的导演布莱恩·德·帕尔玛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遵循什么传统。
剧集的主角菲尔普斯在他的执导下,摇身一变成为反派。
这叫剧集里菲尔普斯的扮演者彼得·格里夫斯大为光火,拒绝了再次出演同一角色的邀请。
他说,让他在片头出现几分钟,说菲尔普斯去夏威夷度假了,然后再重新开启一个跟原来剧集中小组成员无关的故事,这样不好吗?
剧集中不可能任务小组的成员同样对此不满。
马丁·兰道就痛心疾首地说,[碟中谍]应该讲述的是不可能任务小组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出任务地点,是一种智力游戏,影版的味儿全变了,成了冒险动作片。
总之,就算[碟中谍]曾经有什么历史包袱,也从一开始就全部被甩掉了。
这个电影系列之所以能成功开启,不是因为剧集如何深入人心不可撼动,而是因为汤姆·克鲁斯是剧集的粉丝。
阿汤哥本人特工任务有没有第二部啊:这三个男人统治了特工界,就是[碟中谍]的起源和核心。
[碟中谍]是阿汤哥第一部做制片人的电影,这让他有了超出以往的控制权,也就把[碟中谍]导向了追求极端特技的道路。
克鲁斯对于实战拍摄特技的兴趣不是一天两天。
早在1983年的[小教父]中,他就表演了一个漂亮的后空翻。
原本科波拉要求所有演员都学会这个动作,但最后做成的只有克鲁斯一个人。
之后让他扬名立万的[壮志凌云],给他机会学会了开飞机。
但好莱坞电影毕竟不是港片特工任务有没有第二部啊,动作特技通常都会由专业特技演员做替身,没有哪个片厂愿意承担让大明星受伤的风险。
克鲁斯这一口气憋了十多年,终于熬到自己当制作人,可以大展拳脚。
第一部,吊绳从通风口放他下来,他悬空窃取机密情报;
第二部,徒手攀岩;
第三部,上海外滩楼宇间飞跃;
第四部,攀爬高达828米的世界第一高楼迪拜塔;
第五部,徒手扒飞机;
第六部,顶着缺氧的危险超低空跳伞;
第七部,摩托车飞跃悬崖峭壁……
特技动作一部比一部升级,无限逼近人体极限。
阿汤哥追求极端特技的兴趣,与[碟中谍]发展的轨迹交叠在一起,逐渐形成了这个系列的最大特色。
一言以蔽之,即汤姆·克鲁斯挑战疯狂特技动作。
如果说[007]的本体是邦德的英伦腔,[碟中谍]的本体就是阿汤哥的身体极限。
一个释放荷尔蒙特工任务有没有第二部啊,一个激发肾上腺素。
[007]输出的最重要产品是一种优雅而神秘的气质,一切都围绕着邦德的形象展开。
而[碟中谍]则是以动作场景为核心,构建整个故事。
先有攀登迪拜塔的点子,再有[碟中谍4]的故事。
故事是为了将极端的动作场景合理化。这是[碟中谍]美学最独到的地方。
这种故事写作逻辑放在其他动作片里,很容易陷入文戏潦草敷衍的陷阱里,结果就是动作场景越极端,故事逻辑越荒唐越不能深究。
但[碟中谍]因为有强大创作班底的加持,至少到目前为止都成功避开了这个陷阱。
也因为这个底层逻辑,亨特成为本篇提到的三位间谍特工中,最重视团队合作的一个。
毕竟,团队合作越是复杂精密,越有可能实现同样复杂精密的行动。
这反过来赋予人物性格上的不同。
亨特与邦德或伯恩相比,更加“邻里友好”,有更多至爱亲朋。
邦德多疑,无法信任别人;伯恩天煞孤星,困惑愤怒;而亨特,像[碟中谍2]里假扮他的反派恶狠狠抱怨的:
“假扮你最困难的地方,就是每隔十几秒就要傻笑一次。”
但潜在的危机是,[碟中谍]是一个和阿汤哥个人深度绑定的品牌。
极端动作场景只是这个系列卖点的一半,另一半是克鲁斯本人。
一则是这些突破极限的动作场景,放眼好莱坞,除了阿汤哥,还有谁能做;
二则是撇开阿汤哥巨大的光环,换别人来做,又还有没有同等的明星效应。
[碟中谍]美学的终点特工任务有没有第二部啊,或许是阿汤哥个人神话和动作神话的合二为一。
随着克鲁斯的年龄增长,人们对于他挑战高难度特技的好奇心越来越高。
尤其在[碟中谍7:致命清算(上)]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它因为疫情而一再延档,于是在几年时间里,克鲁斯实拍特技的神话绵延不绝,观众没有半点厌烦的情绪,而是加入了这场肾上腺素狂欢。
人们不断像发现外星人一样目击克鲁斯。
有英国居民在自家后花园发现了开着直升机降落在草坪上的克鲁斯;
还有人目击了不远处靠降落伞滑翔的克鲁斯;
还有一次,是在行驶的火车顶上狂奔的克鲁斯,他不仅自己稳如泰山,还伸手救了一个趔趄差点掉下去的摄影师。
在邦德和亨特这里,间谍故事无非是主角又一次挫败反派阴谋,拯救了世界。
他们同样飞天遁地,用奇观式的手法超脱于现实而存在,所有的动作、技巧,几乎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只作为写意的存在供观众观瞻。
不同之处在于,邦德是英伦风“老钱”,亨特是美式“新贵”,一个优雅,一个率性。
在家底深厚的前辈面前,亨特的策略就是大搞动作戏军备竞赛。
这在动作惊悚片里可是硬通货。
阿汤哥的挑战自我就是[碟中谍]绝对的核心竞争力。
亡命小卒
杰森·伯恩
就在你认为邦德和亨特已经堵死了后来者道路的时候,杰森·伯恩出现了。
毕竟是个小年轻,他逆反了邦德几十年前就定下的间谍片公式。
邦德和亨特的写意浪漫不再,那种上天下地无所不能的精英感也不再,伯恩变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蓝领特工。
开创这个系列的导演道格·里曼很爱邦德,他梦想以自己的方式拍摄一部邦德电影。
但对于一位美国导演来说,这个梦想没那么好实现。于是他拍了[谍影重重]。
这个故事也有小说原著,但它的美学特点,更主要地来自道格·里曼和马特·达蒙,以及其后巩固这种写实主义打斗风格的保罗·格林格拉斯。
不同于之前任何对间谍的奇观化展示,伯恩把这个职业拉回了地面。
他穿的是灰暗不显眼的毛衫,走在看起来平平无奇毫无异域风情的街道。
他没有任何高科技小玩意儿。
第一部里,他连枪都留在了保险柜,打戏全靠自身身体素质过硬。
唯一的打架道具是圆珠笔。
让达蒙来演特工,这本身就说明[谍影重重]造间谍片反的决心。
达蒙此前从来没演过动作片,不是超人,不是金刚特工任务有没有第二部啊:这三个男人统治了特工界,不是力士。
他的代表作里,[心灵捕手],演的是天才,但被埋没在蓝领工人堆里;
[天才瑞普利],是心思缜密的罪犯,但犯罪的动机,就是不堪忍受自己的平凡,眼见耀目的大少爷迪基,被嫉妒心扭曲了心智。
达蒙的角色所主打的,除了脑力,就是一个“平凡”。于是他把伯恩演成了一名蓝领特工,没有邦德的儒雅绅士、英伦风度,也没有阿汤哥的巨星光环、美式科技。
他没有上天入地,没有出神入化。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亡命天涯的普通人。
在达蒙的演绎下,特工也只是个贩卖劳力的,老板不疼,客户不爱。
对组织无条件的忠诚,已经内化为邦德和亨特的条件反射,无论组织怎么抛弃、背叛他们,他们都会在下一部像从没有受过伤害一样继续忠诚。
所谓杀人机器不外如此。
在[碟中谍6:全面瓦解]中,反派沃克正抓住了这一点挑拨高层对亨特的怀疑:
“亨特的政府背叛了他多少次?不承认他、抛弃了他多少次?他还要忍受多少次才算受够了?”
而伯恩连这一点也要逆反。
他回归人性,回归求生本能,当组织想要除掉他,他反抗、逃生、质疑。
与之伯恩的平凡和人性相称的,是手持摄影写实风格的打斗。
手持摄影更强化了伯恩和他周遭环境的写实风格。
而达蒙的打戏是字面意义上的拳拳到肉,每一次的物理攻击都会留下痕迹。
背后子弹射穿的血窟窿,扎进肉里的碎玻璃片,以致于每一道淤青,每一条血痕,都在证实伯恩实实在在的痛感。
打戏的一招一式,都尽可能少艺术加工,而包含更多的实战可操作性。
这一切对间谍类型片都是巨大的冲击。
邦德那种“不沾手”式的动作美学首当其冲。
于是,到了[007:大战皇家赌场],道格·里曼惊讶地发现,邦德在“模仿”他的写实风格:
“[谍影重重]上映后,下一部邦德电影是[007:大战皇家赌场],它完全复刻了[谍影重重]的(现实)基调。
我要面对的事情简直是超现实——我拍[谍影重重]是因为我真的很想拍邦德电影而不能,可现在邦德抄袭了伯恩。
我不太知道怎么面对这一切。”
事实上,[谍影重重]之后,间谍电影至少在很长时间内是回不到那种奢靡的香车美女,超现实的毫发无损了。
尽管作为一个新生IP,它的后续表现还是无法撼动邦德统领风骚的地位,也不及[碟中谍]的稳中有升,但间谍片确实被它彻底改变了。
那种现实基调,成为了间谍电影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