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畏惧电视剧:《无所畏惧》首播,两集剧情,有三处让人质疑,编剧到底懂法律吗
电视剧《无所畏惧》于11月3日晚间在爱奇艺上线了,我只看了两集。很抱歉,但我必须承认,我放弃这部剧的原因是其中至少有三处内容让人质疑。而令我感到不解的是,编剧似乎对法律常识一无所知。作为一部司法题材的电视剧,如果连编剧都不能正确理解法律常识,那么我觉得没有必要继续追剧下去了。
首先,让我们来讨论第一点。在《无所畏惧》的第一集中,热依扎和王阳的角色发生了车辆剐蹭的情况。王阳立即拍了照片,并拨打了对方保险公司的电话,声称对方完全负责,并随即离开了现场。与此同时,热依扎似乎还在后面追赶,似乎并不同意自己完全负责的说法。稍后,两人在女主角就职的律师事务所见面,但热依扎好像因为害怕而没有真正见面。
我对编剧这场戏的意图并不十分了解。若赵冬苓编剧有幸看到这篇文章,我真心期待赵老师可以给出一些解释,这场戏的“戏剧目的”是什么。同时,我想知道这场戏是否能够达到编剧所谓的“戏剧目的”。
对司法常识无所畏惧电视剧,尤其是与道路驾驶有关的知识,略具了解的人都应该明白,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只要其中一方像剧情中那样离开现场,那么这个离开的一方就会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方。我记得,这个常识似乎是在考驾照科目一的一道题里涉及的。在王阳角色不同意热依扎角色对后车负全责的前提下,他驾车离开,这种行为被称为“肇事逃逸”。至于这个问题的商榷,我不知道赵冬苓编剧是怎么考虑的。
另外,还有第二个要讨论的地方。在《无所畏惧》的第二集中,女主角请求前夫的家里雇佣的年轻保姆帮助她偷回自己的房产文件。这一段情节非常复杂,小保姆不得不躲避前夫家中的父母,使整个情节显得有些像间谍战剧。起初无所畏惧电视剧:《无所畏惧》首播,两集剧情,有三处让人质疑,编剧到底懂法律吗,我并没有理解其中的含义,也不知道小保姆要偷取什么东西。直到后来才明白,原来是女主角家的房产文件啊。
对于这一段,我对编剧赵冬苓老师想要传达的意思并不清楚。同样的问题还是存在,这些繁复的情节在戏剧中到底有何目的呢?难道是为了让女主角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所以才要争夺她的房产本?如果是出于这个目的,那么这种做法显然不能被正常智商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所接受。
几乎所有人都会明白,即使房产证丢失了,也可以到房产局挂失。由于房产证上有女主的名字,前夫无法绕过女主进行房子的出售。所以,该房产证在哪里并不重要。为什么前夫家要隐藏这个房产证呢?前夫家是对法律一无所知吗?女主本人也一样法律无知吗?或者说无所畏惧电视剧,编剧自己对法律一无所知,因此创造了一个法律无知的情节?
然后,让我们来谈论第三个争议点。在《无所畏惧》第二集的情节中,女主角开始接受一个案子。这个案件已经进入了公诉阶段,即将开庭。而此时,被告人的妻子来到律所表示,被告人在案发时没有犯罪行为,因为他当时与妻子在一起。律师询问妻子,她是否向刑侦人员提供了这个信息。妻子回答说,确实如此无所畏惧电视剧:《无所畏惧》首播,两集剧情,有三处让人质疑,编剧到底懂法律吗,但刑侦人员不相信,并且缺乏证据,使她苦恼不已。
于是,女主便向这位妻子建议回家询问邻居是否有人目击到了。不久后,这位妻子回来了,告诉女主找到了邻居作为目击证人。我看完这一情节后感到非常牵强。赵冬苓老师曾经创作过警察题材的正剧电视剧,对刑侦人员的艰辛也有深刻的理解。然而,在《无所畏惧》中无所畏惧电视剧,女主只用了几句话就解决了问题,让刑侦人员差点误入冤假错案的境地。
难道刑侦人员不知道,女主应该告诉这位妻子回家寻找目击证人吗?这在剧中是赵冬苓编剧无法解释的漏洞吗?难道为了展示女主的智慧,就特意贬低其他人的办案能力吗?如果只能通过贬低别人的智商来凸显女主的聪明才智,那这种智商是否真正可靠呢?
我看完《无所畏惧》两集剧情后,有三个疑问浮现在脑海中。这些疑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如果编剧能给出合理的解答,那就不会是剧情上的缺陷,不能说这部法庭题材电视剧的编剧对法律不了解。如果编剧无法提供合理的回答,那似乎可以证明编剧在法律常识方面并没有全面的储备。
关于剐蹭、房本和找目击证人这三处情节,我个人觉得非常滑稽,那种毫无常识的滑稽。尽管剧情只有两集,故事不算多,但却出现了许多笑料,这部剧真的无法继续看下去了。